化粧品業者不可不知PIF,消費者更要知道的PIF
什麼是PIF?
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(TFDA)推行產品資訊檔案 (簡稱PIF) 建置制度,
是為了強化業者自主管理及提升產品品質,進而保障化粧品消費安全。
PIF施行日期三階段
第一階段:113年6月30日前所稱的特定用途化粧品(自113年7月1日施行)
第二階段: 嬰兒用、唇用、眼部用與非藥用牙膏、漱口水之一般化粧品(自114 年 7 月 1 日施行)
第三階段:除上述兩項之一般化粧品(自115 年 7 月 1 日施行)
*(免辦理工廠登記之化粧品製造廠所生產之固態手工皂業者不需建立)
誰要建立PIF?
化粧品輸入、製造業者、委託製造業者,在化粧品供應、販賣、贈送、公開陳列或提供消費者試用前
應建立完整產品資訊檔案。
什麼是PIF?
化粧品產品資訊檔案PIF是指應以中文或英文建立化粧品品質、安全及功能的資料:
一、產品基本資料:產品名稱、產品類別、劑型、用途、製造廠名稱與地址及產品製造或輸入業者資訊。
二、完成產品登錄之證明文件。
三、全成分名稱及其各別含量。
四、產品標籤、仿單、外包裝或容器。
五、製造場所符合化粧品優良製造準則之證明文件或聲明書。
六、製造方法、流程。
七、使用方法、部位、用量、頻率及族群。
八、產品使用不良反應資料。
九、產品及各別成分之物理及化學特性。
十、成分之毒理資料。
十一、產品安定性試驗報告。
十二、微生物檢測報告。
十三、防腐效能試驗報告。
十四、功能評估佐證資料。
十五、與產品接觸之包裝材質資料。
十六、產品安全資料。
實務面執行困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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